評論摘要(共 0 條,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評論
當前位置:濟南創遠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認證中心 → 產品認證 → 生產許可證
鍋爐壓力容器制造許可條件
2.A1級、A5級、B2級、B3級許可企業,具有不少于8名持證焊工,且應具備至少3項合格項目(非焊接容器除 外);
3.D級許可企業,具有不少于6名持證焊工,且具備至少2項合格項目。
(二)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應具有滿足壓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組裝人員。
(三)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委托外企業進行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應按照許可級別,配備相應的高、中級無損檢測 責任人員;由本企業負責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應具備相應的無損檢測作業人員,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1.A1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或UT、MT、PT)高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1人;
2.C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或UT)高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1人,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2人/項;
3.A2級、A3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3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4.A5、B2級和D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2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5.B1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UT或MT中級人員各2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6.B3級許可企業需要進行無損檢測的,應分別符合B1或B2級許可企業無損檢測人員數量和級別的要求。
第二十條 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應具備適應壓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場地、加工設備、成形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起重設備和必要的工裝,并滿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存放壓力容器材料的庫房和專用場地,并應有有效的防護措施,合格區與不合格區應有明顯的標志;
(二)具有滿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專用庫房和烘干、保溫設備;
(三)具有與所制造產品相適應的足夠面積的射線曝光室和焊接試驗室。
第二節 專項條件
第二十一條 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應滿足第二十二條至二十五條相應的專項條件。
第二十二條 A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A1級許可企業中制造超高壓容器的企業,應具有滿足超高壓容器需要的機加工設備和檢測設備,應具有中、高級機加工人員至少2人。制造高壓容器的企業,應有滿足要求的熱處理設備。
(二)A2 級許可企業應具備額定能力不小于30mm的卷板機和起重能力不小于20噸的吊車。深冷(絕熱)容器制造企業,應具備填料烘干、充填、抽真空設備和檢漏儀器。
(三)A3 級許可企業中制造球殼板的企業,應具備能力不小于1200噸的壓力機和經驗豐富的球殼板制造專業操作人員。
(四)A4級許可企業中,制造纖維纏繞容器的,應具備自控纏繞機械。
(五)A5級許可企業,應具有中級(或以上)持證電工至少2人和電氣檢測設備。
第二十三條 B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B級許可企業,應具有滿足氣瓶爆破試驗要求的專用場地和爆破試驗自動記錄設備。
(二)B1級許可企業,應具備氣瓶連續制造流水線,制造調質鋼氣瓶的,應具備UT或 MT無損檢測設備儀,淬火、回火的熱處理設施及外測法水壓試驗設備。
(三)B2級許可企業,應具備氣瓶制造線。其中乙炔瓶應具備配料、攪拌、振動、烘干和蒸壓釜等設備;液化石油氣瓶應具備連續制造流水線和熱處理及其自動記錄裝置。
(四)B3級許可企業,應具備專用制造設備和制造線;制造纏繞氣瓶的應具有自控纏繞機械和固化設備。
(五)滿足制造專門產品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
第二十四條 C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C1級許可企業,應具備鐵路專用線。
(二)C2級和C3級許可企業,應具備相應的組裝能力和試驗設施。
第二十五條 不銹鋼或有色金屬容器制造企業必須具備專用的制造場地和專用的加工設備、成形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和必要的工裝,不得與碳鋼混用。
第二十六條 同時具備幾個級別許可的企業,應分別滿足相應的專項條件。
3.D級許可企業,具有不少于6名持證焊工,且具備至少2項合格項目。
(二)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應具有滿足壓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組裝人員。
(三)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委托外企業進行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應按照許可級別,配備相應的高、中級無損檢測 責任人員;由本企業負責壓力容器無損檢測的,應具備相應的無損檢測作業人員,并應滿足以下要求:
1.A1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或UT、MT、PT)高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1人;
2.C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或UT)高級無損檢測責任人員1人,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2人/項;
3.A2級、A3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3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4.A5、B2級和D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RT和UT中級人員各2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5.B1級許可企業,至少應具有UT或MT中級人員各2人/項,無損檢測責任人員應具有中級資格證書;
6.B3級許可企業需要進行無損檢測的,應分別符合B1或B2級許可企業無損檢測人員數量和級別的要求。
第二十條 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應具備適應壓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場地、加工設備、成形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起重設備和必要的工裝,并滿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存放壓力容器材料的庫房和專用場地,并應有有效的防護措施,合格區與不合格區應有明顯的標志;
(二)具有滿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專用庫房和烘干、保溫設備;
(三)具有與所制造產品相適應的足夠面積的射線曝光室和焊接試驗室。
第二節 專項條件
第二十一條 各級別壓力容器制造許可企業,應滿足第二十二條至二十五條相應的專項條件。
第二十二條 A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A1級許可企業中制造超高壓容器的企業,應具有滿足超高壓容器需要的機加工設備和檢測設備,應具有中、高級機加工人員至少2人。制造高壓容器的企業,應有滿足要求的熱處理設備。
(二)A2 級許可企業應具備額定能力不小于30mm的卷板機和起重能力不小于20噸的吊車。深冷(絕熱)容器制造企業,應具備填料烘干、充填、抽真空設備和檢漏儀器。
(三)A3 級許可企業中制造球殼板的企業,應具備能力不小于1200噸的壓力機和經驗豐富的球殼板制造專業操作人員。
(四)A4級許可企業中,制造纖維纏繞容器的,應具備自控纏繞機械。
(五)A5級許可企業,應具有中級(或以上)持證電工至少2人和電氣檢測設備。
第二十三條 B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B級許可企業,應具有滿足氣瓶爆破試驗要求的專用場地和爆破試驗自動記錄設備。
(二)B1級許可企業,應具備氣瓶連續制造流水線,制造調質鋼氣瓶的,應具備UT或 MT無損檢測設備儀,淬火、回火的熱處理設施及外測法水壓試驗設備。
(三)B2級許可企業,應具備氣瓶制造線。其中乙炔瓶應具備配料、攪拌、振動、烘干和蒸壓釜等設備;液化石油氣瓶應具備連續制造流水線和熱處理及其自動記錄裝置。
(四)B3級許可企業,應具備專用制造設備和制造線;制造纏繞氣瓶的應具有自控纏繞機械和固化設備。
(五)滿足制造專門產品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
第二十四條 C級壓力容器制造許可專項條件
(一)C1級許可企業,應具備鐵路專用線。
(二)C2級和C3級許可企業,應具備相應的組裝能力和試驗設施。
第二十五條 不銹鋼或有色金屬容器制造企業必須具備專用的制造場地和專用的加工設備、成形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和必要的工裝,不得與碳鋼混用。
第二十六條 同時具備幾個級別許可的企業,應分別滿足相應的專項條件。